牡帕密帕

牡帕密帕,是云南省思茅市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牡帕密帕是拉祜族“波阔嘎阔”演唱的一部长篇诗体创世神话,主要流传于云南省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境内,是拉祜族民间流传最广的一部长篇诗体神话,是拉祜族民族民间文学中最重要的作品。

      

内容架构

牡帕密帕
“牡帕密帕”是拉祜语的译音,为“造天造地”的意思。《牡帕密帕》讲述了天神厄莎创造天、地、日、月、星辰、植物、动物和人的经过,全诗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内容,被人们称为拉祜民族文化的百科全书。
《牡帕密帕》气势宏伟,内容丰富,全诗二千多行,由于民间流传的版本不同,诗的结构有所不同,内容也不尽相同。常见的《牡帕密帕》版本,由歌头、歌尾和正文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造天造地”,第二部分“造物造人”,第三部分“人是怎样生活下来的”。第三部分“人是怎样生活下来的”的内容最为丰富,包括了“扎笛和娜笛结婚”、“第一代人”、“取火”、“打猎”、“分配”、“定年节”、“盖房子”、“造农具”、“种谷子”、“种棉花”等十多个方面的内容。 

艺术特征

一、原始唯物思想的展示
《牡帕密帕》内容丰富,通过史诗特有的叙事方式,生动地展示了拉祜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原始唯物主义思想。
群体演唱《牡帕密帕》
《牡帕密帕》中大量细节告诉人们,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在《牡帕密帕》中,天神厄莎威力惊人,凡是人类想要的东两,她都可以创造。但是,她的一切创造,都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厄莎是一位神二在很多民族的神话中,神的创造就是“变”;需要什么,“变”就行了。厄莎却不是这样。她造天造地所用的材料,是自己手和脚上搓下的汗泥,以及自己的骨头;她制造太阳和月亮,用的是自己的左眼和右眼;她创造的芭蕉、葫芦等植物,是用种子种出来的;她教人盖房子,用的是寻常的竹子和木头;她教人挖铁矿的工具,是捡来的马鹿角,等等:在这里,与其说厄莎是神,还不如说她是人,是远古社会拉祜先民心目中的英雄。她用物质创造了世界,她创造的世界也是由物质构成的。拉祜先民有这样的认识,也许是非自觉、下意识的,不过,它确实说明了拉祜先民中已经产生了原始唯物主义思想。
《牡帕密帕》通过大量细节,揭示了劳动可以创造一切的真谛。在《牡帕密帕》中,天神厄莎无所不能,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天神。可是,她的所有创造,无不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劳动。她虽然是天神,却是一位不知疲倦的劳动者。说到底,她是一位劳动者的英雄形象。人类在童年时期,对宇宙万物的形成感到神秘莫测,找不到其产生的根源,所以把一-切事物的产生都归功于神,这是很正常的,是人类原始思维这棵大树上必然结出的果实。神话史诗《牡帕密帕》在哲学思想上的重要价值,在于告诉人们,即使无所不能的天神,要创造宇宙万物,也必然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劳动可以创造一切。在远古时代,拉祜先民能有这样的认识,是很了不起的。
在原始社会,拉祜先民不能科学地解释宇宙万物的起源,却能用厄莎这个艺术形象合理地解释世界,告诉人们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劳动可以创造-一切。这说明,他们当时已经具备了原始唯物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对拉祜族历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原始宗教观念的反映
在人类的原始宗教信仰中,宗教观念占有重要的位置。拉祜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灵魂崇拜、祖先崇拜等宗教理念。诗体神话《牡帕密帕》,集中地反映了拉祜先民的祖先崇拜这一原始宗教观念。
《牡帕密帕》中,始终弥漫着神无处不在、神无所不能的原始宗教气息。厄莎造天造地,为天地定方向,造日月,分昼夜,定年月。厄莎种了一棵树,树结果后,厄莎将果子晒干切碎,抛向空中,然后对空吹气:厄莎呼吸的气,变成了空中的风;厄莎切碎的果子,变成了松树林、栗树林等;树叶落地后。变成了野蒿丛、茅草丛、八橹草丛和白鸥、野鸡、孔雀等;树权落地后,变成了独鼠、白肚鼠、飞鼠、猫头鹰等;树干砍下后,变成了野猪、老熊、野牛等;树节变成了蜜蜂、岩蜂、家蜂、蚂蚁、长蛇、游鱼等。万物是厄莎造出来的。她创造万物的手段是那样神奇:厄莎就是神,具备了神的能力和威力。此外,在《牡帕密帕》中,厄莎还为人类找铁矿、炼铁、造农具、盖房子、找种子、种谷子、种棉花等,这些事迹,无一不是神的作为:她是天神,凡人做不到的,她都能做到,这是原始宗教中典型的神灵崇拜。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水平低下,在变化莫测的自然力量面前,人们总是显得无能为力。于是,人们把希望寄托于各种各样的神,这是原始宗教文化的核心所在。
拉祜族的原始宗教崇拜中,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灵魂崇拜等,但没有一种崇拜能跟祖先崇拜相比。拉祜族总是把厄莎与祖先相提并论,在他们的心目中,厄莎既是造物主,又是始祖。拉祜族对祖先的崇拜始终居于原始宗教的中心地位,对厄莎的崇拜又居于祖先崇拜的中心地位。一年之中,各地的拉祜族有大量的祭祖活动,所有的祭祖活动中,首先要祭厄莎。厄莎即祖先的认知,已沉淀在拉祜族的文化心理之中。对厄莎的崇拜和祭祀,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拉祜族原始宗教观念的延伸,因此,《牡帕密帕》对人们研究拉祜族原始宗教文化提供了活的素材。
三、婚姻形态演变的记录
人类的婚姻形态经历过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人类最初的婚娴形态,是原始群婚,后来发展成为血缘群婚、亚血缘婚,再发展到对偶婚,最后才确立了一夫一妻制。远古社会人类的婚姻形态,主要是原始群婚、血缘群婚和亚血缘婚。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出现于父系社会。对很多民族来说,一夫一妻制是进人文明社会以后的事。从原始群婚到一夫一安制的出现,反映了人类的婚姻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变,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诗体神话《牡帕密帕》,真实地记录了拉祜先民婚姻形态的三个阶段:
第一,血缘群婚时代。《牡帕密帕》中用大量的篇幅讲述了葫芦生人的传说。所谓葫芦生人,反映的正是血缘群婚形态。在原始血缘群婚时代,家庭以母系为中心,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在葫芦生人的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扎笛.娜笛兄妹生于葫芦。这里的葫芦,毫无疑问代表母亲。那么,扎笛、娜笛兄妹俩的父亲是谁?神话中没有交待。这说明,原始群婚和血缘群婚曾在拉祜先民中广泛存在过。
第二,血缘婚姻家庭时代。比起原始群婚和i血缘群婚时代,血缘婚姻家庭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的一个进步二《牡帕密帕》中关于兄妹成亲的故事,反映的就是血缘婚姻家庭。生于葫芦的扎笛和娜笛兄妹,长大成人后,厄莎要他俩结婚,为了达到目的,厄莎想尽了办法,最后,兄妹俩终于成亲,亲兄妹婚配,正是血缘婚姻家庭制度的典型特征。
第三,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过渡时代。在人类社会,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过渡,为对偶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对偶婚是群婚乖¨个体婚的过渡形态,是群婚制向一失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的中间环节,大约盛行于原始社会晚期《牡帕密帕》中说,扎筒、娜笛婚后3年未育,于是,厄莎用银针扎了两人的身体,结果作为丈夫的扎笛怀孕了,奇怪的是,胎儿怀在扎笛的小腿上一天,扎筒走路不小心,抖掉了胎儿,娜笛见了心疼,忙用衣服包起胎儿,结果胎儿钻进了娜笛的肚子,从此,怀孕的便是女人了。 一些学者认为,这个看似荒唐可笑的故事,隐藏了一个真实的意图,那就是男性向女性权威的挑战。说明在那个时代,男性不仅向女性争夺牛产的主导权,而且存争夺家庭生活的主导权,就连怀孕生育这种女性特有的功能,男性也很想拥有。因此,才有了男性怀孕这样的神话、这则神话,应该是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产物。
四、民族精神的赞歌
《牡帕密帕》以神奇大胆的想象,讲述了拉祜族先民艰苦斗争历程。作品中的主要艺术形象天神厄莎,是造物主,也是拉祜族的始祖,还是一位勤劳智慧、勇于献身、赏罚分明、和蔼可亲的英雄,是拉祜先民理想人格的化身。她造天造地,用自己的脚骨作了天7胃’,手骨作了地骨;她用左眼做了太阳,右眼做了月亮;她种芭蕉时,一天察看三趟,每趟都急出一身大汗;她为了栽好一棵树,忙了七天七夜……这些行为,代表的是一种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甘于奉献、团结友爱的民族精神。千百年来,《牡帕密帕》中所体现的这种民族精神,给拉祜族提供了认识自然、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给拉祜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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